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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31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因遭到上司打击报复而获百万赔偿的华裔警官亚美,1月29日在法庭上再次要求洛杉矶市政府付给她的律师120万美元的律师费,对此,法官威廉(William F. Fahey)没有当场表态。

  当天上午,洛杉矶县高等法院法官威廉在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词后,接受了亚美提交的索要律师费的书面文件,但没有表态何时做出裁决。亚美在文件中要求洛杉矶市政府支付她所聘请的4位律师,在此案的诉讼中所收取的120万美元律师费。在此之前,威廉曾判给亚美75万美元的诉讼费。

  在去年10月3日的庭审中,陪审团一致认定,洛杉矶警局对亚美警官站出来揭发前任副局长博口“以权谋性”的行为进行过打击报复。据此法官宣判,作为被告的洛杉矶市政府和洛杉矶警局,赔偿亚美经济和精神损失100万美元。

  亚美的首席律师盖之(Bradley C. Gage)在法庭上表示,他和另外3位律师索要的120万律师费不仅仅是为了偿付他们在这一案件中所提供的1700个小时的服务费用,更是为了偿付他们为挫败市政府律师团的强大阻力所耗费的大量心血和全部精力。

  他指出,审判前他曾提出400万美元的和解费,但市府律师坚持25万美元的底线,双方僵持的结果造成市政府在接下来的长时间的官司当中,在陪审团费用和上诉费用方面多花了上百万美元。然而,市政府在这场官司中也扳回了一些局部的被动,其中包括亚美所提出的种族歧视和侵犯人权方面的指控。

  2006年5月亚美曾向市政府指控博口“以权谋性”,但遭到了市政府和博口本人的回绝,但在法庭受理此案之前,作为被告的博口为躲避风口,于2006年11月被“平调”到了乔治亚州的沙宛纳市担任局长。在此之前,博口曾在帕沙迪纳和尔湾警局担任局长,离开洛杉矶前他的最后职务是洛杉矶警局副局长,负责警局的内务工作。(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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