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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澎湃新闻以“徐州女大学生称遭性侵产女:报警7月未立案,警方称证据不足”的标题,发表了专栏文章,报道了一起刑事案件,引起诸多主流媒体广泛转载、关注。

为此,澎湃新闻记者专门就本案,采访了孙毅律师,孙毅律师对于为何警方迟迟不立案回答了记者提问:实践中强奸案的立案标准较宽松,就一般判例来看,只要女方报案称遭到强奸,男方承认与女方发生过性关系,多数都会立案。不过,强奸案往往很难取证,该案目前可能只有女方的口供,贾广运发来的威胁性短信只能作为辅证。此案没有立案可能基于两点,一是事发时间较长,二是后期或许存在同居行为。

对于贾广运发的威胁短信,孙毅律师则答道:短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罚款或拘留的行政处罚,但具体尺度还是掌握在公安机关手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孙毅律师在此建议女性一旦遭到性侵,务必要做到如下几点:一,克服羞耻心态,不惧无聊舆论,相信公众良知;二,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三,第一时间报案。千万不要被施暴者事后的花言巧语所蒙蔽而失去最佳的将其伏法的时机。江湖险恶,色欲横流,即便没有防患于未然,也要做到亡羊补牢。维护女性性的自主性和不可被侵犯的尊严的最好方式不是做沉默的羔羊,让时间来洗涤耻辱,而是举起法律的缰绳和利剑,将色狼们绳之以法,挥斩不留。再啰嗦一句:给你带来第一次伤害的是色狼,而带给你第二次伤害的是你的沉默,而第二次伤害往往比第一次更深更持久。此案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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