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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缓刑

         孙毅律师团队接受吕某某家属委托,指定孙毅律师和游翔瞰律师担任吕某某的辩护律师。两位律师通过会见,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通过阅卷对案件进行了全面了解。基于案情事实简单,公安取证较为完善,孙律师团队经过集体讨论拟定从量刑角度进行辩护。该方案的实施并非到法院审判阶段才开始。在公安侦查阶段,我们团队律师已经和承办警官沟通枪支和弹药鉴定事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团队律师与承办警官积极联系,并沟通认罪认罚相关事项。最终在起诉阶段就基本确定了缓刑的量刑建议。

 

案情概要:

2019年被告人吕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对外出售枪支弹药的广告,被告人黄某某看到朋友圈的该则广告之后,与吕某某取得联系购买气枪和铅弹。后吕某某通过上家将黄某某购买的枪支拆解并同铅弹一起邮寄给了黄某某。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吕某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买卖铅弹,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关于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吕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案号(2019)苏0681刑初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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